母子公司员工相互派遣有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张三是a公司的员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由a公司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由a公司代扣代缴。张三实际是在b公司上班,张三的工资也是由b公司发放,会计人员账务处理是计入管理费用-工资。审计人员审计b公司账务时,认为b公司发放的张三工资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纳税调增。为了规避税收风险,b公司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财税热点 #员工 #派遣 #企业 #所得税
个人补缴数月社保费用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甲公司的新员工小a于2016年12月入职,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为试用期,未缴纳社保,2017年2月转正后,小a个人一次性补缴3个月的社保,甲公司全额入账管理费用,那么该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税热点 #企业 #所得税 #税法 #实施
团体意外保险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团体意外保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团体意外保险中包含办公人员等不属于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其意外保险还可以税前扣除吗?若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备查?不能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费用以什么方式支付,可以达到企业所得税扣除的目的? 财税热点 #团体 #意外 #保险 #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