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问:企业收到以外币结算的代理手续费如何确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纳税...

注册享利

问:企业收到以外币结算的代理手续费如何确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收到以外币结算的代理手续费如何确定营业额"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