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软件企业如何计算优惠期?
请问:2017年9月成立的一家软件企业,2017年收入50万,成本费用80万,利润-30万,请问可以按财税[2012]27号文规定办理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吗?如2018年获利,可算优惠期第一年吗?
答:因2017年亏损,不能按财税[2012]27号文规定办理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
根据财税[2012]27号文第三条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综上所示:若2017年成立的公司并在当年度获利,2017年算优惠期第一年,2018年算优惠期第二年。如2017年成立的公司当年度亏损,2018年才开始获利,则不能享受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政策链接:
1、企业所得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规定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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