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监盘不简单 2019年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四条明确指出: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对存货的存在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一)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二)观察管理层制订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检查存货;(四)执行抽盘。 财税热点 #审计监盘注意事项 #盘点和监盘有什么区别 #审计监盘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