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租赁服务之征收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缴纳 总分机构汇总缴纳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 征收管理 #增值税 #租赁 #服务 #总分
增值税服务之建筑服务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征收管理 #增值税 #建筑 #服务 #纳税
增值税服务之金融服务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征收管理 #增值税 #金融 #服务 #纳税
增值税租赁服务之征收管理中纳税期限 增值税现代服务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征收管理 #增值税 #租赁 #服务 #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