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以前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规定 我国对外谈签的税收协定第五条(常设机构)第一款规定:“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第四款规定:应认为,常设机构不包括专门为本企业进行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根据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注释以及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做法,对“营业”一语和“准备性或辅助性”一语的含义以及其他涉及常设机构的问题,解释如下: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税收 #协定 #常设 #机构
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会有哪些税收风险呢 其他应收款,是用于核算应收货款以外的各种款项,它就像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税务局在稽查的时候,其他应收款往往就是重点的稽查对象。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不进行处理将会产生很多涉税风险。 对此会易网主编为您罗列了以下两点常见的税收风险,供您参考和学习。 财税热点 #其他 #应收款 #长期 #挂账
[付费阅读]房产税税收优惠 哪些房产可以享受免纳房产税的优惠政策?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可否免征房产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或出租的房产,应否征收房产税?房产出租,由承租人修理,不支付房租,应否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如何征收房产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减征房产税? 房产税 #房产税 #税收 #优惠 #房产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国内工资薪金其他扣除之人身保险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其他扣除是指哪些呢? 综合所得~国内工资薪金所得及扣除 #人身 #保险 #企业 #年金
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相关规定 对在缔约国对方应聘来华从事劳务的人员提出要求对其适用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规定的,须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呢?无住所个人适用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税收 #协定 #缔约国 #独立
涉外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 1、相关政策规定解读 判断纳税人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是否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时,居住时间的确定,应按有关入出境证明,依据各税收协定具体规定予以计算。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历年或纳税年度计算的,应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期间计算居住时间;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任何12个月或365天计算的,应自缔约国对...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非独立 #个人 #劳务 #涉外
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 纳税人认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仅为总机构提供准备性、辅助性服务,不构成常设机构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税务机关进行判定。常设机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税收 #协定 #常设 #机构
个人所得税涉外协定条款解释之《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部分事项,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如何办理呢?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中国 #税收 #居民 #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