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纳税人认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仅为总机构提供准备性、辅助性服务,不构成常设机构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税务机关进行判定。常设机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
外国公司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构成常设机构后有关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
外国公司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其作业场所应视为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对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报酬,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不适用居住时间是否90天的征免税规定。
摘自财税外字[1984]14号文
编辑:陈 航 陈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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