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 1、相关政策规定解读 判断纳税人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是否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时,居住时间的确定,应按有关入出境证明,依据各税收协定具体规定予以计算。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历年或纳税年度计算的,应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期间计算居住时间;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任何12个月或365天计算的,应自缔约国对...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非独立 #个人 #劳务 #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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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以前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相关规定 根据税收协定关于独立个人劳务的定义规定,所谓“独立个人劳务”是指以独立的个人身份从事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教学活动以及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牙医师和会计师等专业性劳务人员,没有固定的雇主,可以多方面提供服务。因此,对在缔约国对方应聘来华从事劳务的人员提出要求对其适用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规定的,须向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证明: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个人 #独立 #劳务 #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