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之关联企业雇员代扣代缴义务 居民个人被境内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称派出单位)派往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由派出单位或者其他境内单位支付或负担的,派出单位或者其他境内单位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预扣预缴税款。 涉外征管规定 #居民 #个人 #境外 #工资
涉外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 1、相关政策规定解读 判断纳税人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是否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时,居住时间的确定,应按有关入出境证明,依据各税收协定具体规定予以计算。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历年或纳税年度计算的,应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期间计算居住时间;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任何12个月或365天计算的,应自缔约国对...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非独立 #个人 #劳务 #涉外
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否汇总开具专用发票?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吗? 专用发票的开具 #国税发 #2006 #156号 #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