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生活服务之征税范围不征税项目 增值税生活服务围不征税项目有哪些呢?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征税范围 #国家 #指令 #无偿 #提供
增值税货物之销售无形资产的不征税项目 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包括:用于公益事业的铁路运输服务及航空运输服务服务;存款利息;保险赔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党费、团费、会费等非经营活动。 征税范围 #国家 #指令 #无偿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