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15〕11号文的规定,取消软件产品认定,改为软件产品评估,若企业在业务应用上需要软件产品证书,软件产品证书时限又快超过5年有效期,该怎么办呢?申请软件产品证书延期的同时,软件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或产品名称发生变更,企业又该如何操作呢?软件产品证书延期及变更又需要哪些流程呢?以福建省为例,请看如下操作流程:
(一)软件产品延期评估要求
1、软件产品评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期。软件产品延期评估流程及相关要求与初次评估相同。如果软件产品升级、版本号改变,则应重新申报软件产品评估,原软件产品证书废止。
2、需延期评估的软件产品,应在《软件产品证书》到期日前一批次的1-15号内,即省软协每单月(即1月、4月、7月、10月),提交延期评估申请材料。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见下表。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3、通过延期评估的软件产品,换发《软件产品证书》,申请企业、证书编号等保持不变,发证时间变更为延续评估的时间;未申请延期评估或未通过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自动失效。
(二)软件产品评估变更要求
1、因业务发展需要,软件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或产品名称发生变更,可申请软件产品评估变更评估。对于因知识产权转让,软件产品的权属发生改变的,需重新申请软件产品评估。
2、省软协依据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若企业发生变更后仍满足《软件产品评估规范(试行)》要求,但《软件产品证书》所载信息发生变化的,收回原证书,换发新证书,原证书号不变;企业发生变化后不满足《软件产品评估规范(试行)》要求,则收回原证书。
3、申报程序
(1)登陆省软协网站下载《软件产品评估变更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提交纸质材料。
(2)省软协每季度第一个月1-15号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随同软件产品评估结果一同公布。
(3)领取变更后的《软件产品证书》。
4、提交材料
变更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以下顺序装订。
(1)《软件产品评估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因企业名称变更引起的,提供工商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著作权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软件产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虽然税务在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对软件产品不做要求,但是,在企业申请其他业务有可能还是需要用到软件产品证书的,目前软件产品评估是免费的,软件产品评估是企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企业可自愿申报。因此,建议原来有做过软件产品证书的企业,软件产品评估还是要做哦!
编辑人:陈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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