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为退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回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 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
回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 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退休人员不在企业任职或受雇,因此企业支付给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政策链接:
社保医保公积金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8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为退休人员支付的补充保险能否税前扣除"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