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增值税已申报但未缴款,发现还有增值税进项发票没有认证,需要补认证进项发票,应当如何操作。
A公司在纳税所属期为7月时,已经完成7月份的进项数据认证、确认签名,已报税成功但未缴款。隔天发现有一张已经收到的进项发票忘记认证了,A公司想在7月所属期内补认证进项数据,应如何操作?
由于A公司已经完成所属期7月税费申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会自动将税款所属期跳转到8月份,那么按正常的发票抵扣勾选的流程,勾选认证的进项数据都属于8月所属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重新更正进项数据了?以福建省公司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在电子税务局作废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表。
其次,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在首页选择“回退税款所属期”,进入7月所属期,重新按照勾选认证流程,勾选当期所有进项发票。下图为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界面:
最后,重新进入电子税务局,即可重新申报A公司7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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