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张三实缴300万元取得甲公司30%的股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A公司的净资产为2000万元,2023年1月5日,张三与上海W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达成股权转让约定,张三将持有A公司30%的股权以1000万的价格转让给W公司。张三咨询会易网专业顾问:张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张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由谁来申报?张三能否自行申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张三自行申报后,W公司能否向福建税务局申请支付张三缴税金额2%的手续费?若W公司想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张三能拒绝吗?
一、张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答:张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A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即福建。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67号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二、张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由谁来申报?
答:张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由W公司代为申报。若W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来存在被税务局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风险。依据如下: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张三能否自行申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答:若是W公司同意,张三可以自行申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张三需将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等资料交由W公司和A公司分别存档备查。张三自行申报完税后,W公司无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四、张三自行申报后,W公司能否向福建税务局申请支付张三缴税金额2%的手续费?
答:不行,因为W公司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所以无法向福建税务局申请支付张三缴税金额2%的手续费。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五、若W公司想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张三能拒绝吗?
答:张三不能拒绝,W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后,就可以向税务申请代扣税款2%的手续费。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八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总结: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税金额较大时,建议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向税务申请支付2%的手续费。反之则可由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缴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将缴税资料留档备查即可。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张青云
以上就是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