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物流服务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深圳A物流服务公司,主营为从事物流代理服务,为国内客户提供出口货物的物流服务,问:该A物流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A物流服务公司是代理方,没有纳税义务但应负责代理纳税,
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第二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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