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企业给外籍人员子女缴纳的教育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回复: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税发[1994]020号文和国税发[1997]54号文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给外籍人员子女缴纳的教育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回复: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税发[1994]020号文和国税发[1997]54号文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
建议入福利费,此类费用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4%,其超过部分也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
知识索引:
个税规定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836
福利费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7
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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