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籍自然人能否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附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的具体资料.
外籍自然人张三为英国籍公民,2020年2月打算在福建省福州市和中国居民李四设立一家合伙企业,问:张三和李四可以在福州市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吗?
答:张三和李四可以在福州市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设立方式:张三和李四直接设立合伙企业
利:操作简单,设立时间短。
弊:直接以张三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张三需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种设立方式:张三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A公司和李四再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利:张三只需承担A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有限责任,能有效区格风险。
弊:操作比较复杂,设立时间长。需先设立一家外商投资公司,再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附件: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的具体资料如下图所示: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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