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原值400万元,累计摊销150万元,账面价值250万元,以280万元出售(注;土地使用权为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问: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原值400万元,累计摊销150万元,账面价值250万元,以280万元出售(注;土地使用权为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你公司属于低价出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要到税务局备案申请简易征收,申报时填在附表一9b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政策链接:
营业税改增值税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953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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