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企业因为“滞留票”被税务局查了,原因很简单,A企业长期存在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抵扣的情况,税务不查你查谁,为什么滞留票会被查呢?让小编为大家一一道来:
一、什么是滞留票?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发票,并已正常抄税、报税,事后也未进行发票红冲,而购货方在抵扣期限内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为什么企业会存在滞留票?
2.1、企业存在账外经营项目,为了少报收入,将部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抵扣、不入账,形成滞留票。
2.2、企业管理上存在缺失,在采购发票交接过程中,经办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未进行任何处理,形成滞留票。
2.3、企业经营不善,大量赊欠供应商货款,供应商为催要货款,不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移交,发票超过360天,形成滞留票。
2.4、企业因会计人员交接,部份发票未及时认证,导致企业形成滞留票。
2.5、企业会计人员认知不足,认为取得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集体福利)不需要处理,形成滞留票。
2.6、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为什么很多企业没有重视滞留票?
因为税务机关对滞留票的检查是滞后,企业短期间未发现问题,导致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或不重视滞留票。
四、为什么税务机关对滞留票的检查是滞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为发票认证的期限是360天,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滞留票问题也在一年以后。
五、如何让正常经营企业的滞留票通过税务机关的检查?
5.1、企业出现增值税发票丢失时,让供应商配合企业进行进项抵扣,具体流程详见:“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故事和启发: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dc?id=7248”
5.2、企业取得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集体福利),会计应进行进项认证,申报增值税时,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5.3、企业因会计交接,未及时认证形成滞留票时,会计应收集滞留票对应货物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购、销合同,货物验收单,出、入库单,运费,收、付款单等。
六、滞留票未通过税务机关检查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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