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个体工商户超定额到窗口补申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逾期未缴税款的,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
问:个体工商户超定额到窗口补申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逾期未缴税款的,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此,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得加收滞纳金。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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