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试点前在地税领取的发票,已办理了报备,可以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的,最迟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验旧?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9号)规定:“四、本公告第二点中的试点纳税人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到地税办税服...
问:试点前在地税领取的发票,已办理了报备,可以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的,最迟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验旧?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9号)规定:“四、本公告第二点中的试点纳税人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已领用发票的验旧(包括机打发票信息上传,下同)、空白发票缴销等事宜。”
因此,试点前在地税领取的发票,已办理了报备,可以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的纳税人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已领用发票的验旧(包括机打发票信息上传,下同)、空白发票缴销等事宜。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地税发票办理验旧期限"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