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两证整合后,个体户工商登记后还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四部门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16]211号),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整合,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
问:两证整合后,个体户工商登记后还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四部门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16]211号),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整合,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同时工商、税务分别将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推送到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交换。
我省(不含厦门市)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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