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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个人因为工伤得到了保险赔款,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了12万元,是否要在年度进行年12万元以上申报? 答:“保险赔款”分为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如下: 第一种类型,“保险赔款”指的是商业保险,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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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因为工伤得到了保险赔款,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了12万元,是否要在年度进行年12万元以上申报?

答:“保险赔款”分为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如下:

第一种类型,“保险赔款”指的是商业保险,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七条第一项第五点规定“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所得不含以下所得:(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5.保险赔款”。

第二种类型,“保险赔款”指的是工伤保险,则根据《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此,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符合条件的“保险赔款”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年12万元以上申报不包括保险赔款,不需要申报。

编辑:陈 航 郑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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