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企业借钱给员工购买住房,房子产权为员工本人,若员工在其企业工作满15年则钱不用归还,问该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则如何缴纳?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
问:企业借钱给员工购买住房,房子产权为员工本人,若员工在其企业工作满15年则钱不用归还,问该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则如何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因此该员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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