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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的化肥,是否必须单独核算? 答:是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规定:“三、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四、本通知所称的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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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的化肥,是否必须单独核算?

答:是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规定:“三、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四、本通知所称的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

政策链接:

部分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规定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18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简易征收的化肥是否必须单独核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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