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社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福州办公的A某自2016年1月起中断了社保,现A某欲补缴2016年1月至今的社保,那么应该如何办理呢?下面以福州市为例,简要介绍两种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由用人单位代为补缴,可以补缴的年限较长,最长不超过用人单位设立之日,补缴手续比较麻烦。
若A某与某一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A某可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社保补缴申请,再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现在,福州市的社保缴费皆由税务局征收,故用人单位需要到税务大厅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以下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费申报表》:2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补缴申请报告:1份;
4.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5.补缴年度单位工资花名册:1份;
6.补缴人员的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工资结算原始凭证:1份;
7.劳动或仲裁部门开具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或劳动关系调解协议书:1份
需要注意的是,由用人单位代为补缴时,需要证明A某社保断缴是由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上述的材料4-7即为证明材料,其中的第7项材料仅在需要补缴月份在36个月及以上时提供。另外,上述材料涉及复印件的,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A某社保补缴年份不得早于用人单位设立的时间。
二、以个人名义补缴,最多只是能补缴一年,补缴手续相对简单。
A某无单位时,可以由个人申请补缴社保。以个人名义申请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登记。
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登记携带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的社保卡;
3.一寸彩照:1张;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工作档案(档案里必须要有招工表、调资表与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社保局补缴登记办结后,会出具《缴费核定单》,然后再持前往税务大厅的社保专窗进行补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名义补缴社保时,实际上是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名义进行补缴,只能补缴社保中的基本养老险。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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