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补充医疗保险购买商业保险可否税前扣除,会易网税务所审计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产生激烈的争论,究竟补充医疗保险指的是什么?使用补充医疗保险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可否税前扣除呢?补充医疗保险究竟如何使用才能税前扣除呢?
补充医疗保险指的是什么?
以福建省为例,根据《福建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并参加统筹地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有条件的可以为本企业参保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其中第四条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补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1、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后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支付之后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4、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5、由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予以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为什么补充医疗保险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不可税前扣除呢?
首先,国家明确规定了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次之,支付补充医疗保险必须符合两点,其一,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其二,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1-5项医疗费用。商业保险不是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另建议企业在支付该医疗费用时应取得相关的证据资料,如病例表、收费单据、医保卡余额证明等。
按照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实际支出方可扣除,计提不可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不可税前扣除哦!
补充医疗保险究竟如何使用才可税前扣除呢?
企业应严格按照各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使用方可税前扣除哦!
政策解析
值得关注的是财税〔2009〕27号文特别强调了“全体员工”,即受益的必须是全体员工,只为一部分人支付的的补充医疗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政策链接:
社保医保公积金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884
编辑:陈 航 郑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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