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问: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税率优惠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两种优惠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注册享利

问: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税率优惠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两种优惠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编辑:陈 航 郑静媛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否叠加使用"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