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什么情况下,月销售额超10万的企业不需要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例:某商贸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11月销售收入268,000.00元,10月、12月均无收入,水利建设基金按季度申报,问:A公司申报第四季度水利建设基金能否免征?
答:可以。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综上所述,按月或者按季销售额未超标准都可以享受免征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因此,要看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期是按月或者按季,征期按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就不能享受免征;征期按季,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A公司水利建设基金按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享受免征政策。
政策链接: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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