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建筑安装工程的发包方,因故延期支付工程款给施工方,现法院裁定发包方违约,应支付工程款和相应的延期支付利息,请问施工方收到利息款后,应按照哪种税目开具营业税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施工方收取的延期支付利息属于营业税的价外费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
问:建筑安装工程的发包方,因故延期支付工程款给施工方,现法院裁定发包方违约,应支付工程款和相应的延期支付利息,请问施工方收到利息款后,应按照哪种税目开具营业税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施工方收取的延期支付利息属于营业税的价外费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税税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按“建筑业”税目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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