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4S店外购商品用于试驾车修理,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

注册享利

问:4S店外购商品用于试驾车修理,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4S店外购商品用于试驾车修理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无需做进项转出。

政策链接: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451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4S店外购商品用于试驾车修理进项是否要转出"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