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能否适用20%优惠税率?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因此,核定征收企业自2008年度起,一律执行25%的法定税率。
内容详见: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410
以上就是关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能否适用20%优惠税率"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