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准备注销的企业账上有库存商品,如何巧用税收优惠期内政策为企业省钱?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13号文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例: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营医疗耗材,因经营不善,企业处于停业状态,准备注销,账上尚有库存100万。3月到5月期间企业销售存库可节税的金额如下:
3月到5月销售商品应缴税值税:100*1%=1万元
5月之后销售商品应缴增值税:100*3%=3万元
节省增值税:3万元-1万元=2万元
综上可知,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优惠期内销售商品可节税2万元,这个小筹划的关健其实是使用了税率差。在税收优惠期内,特别适用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滞销商品及准备注销尚有库存的企业。想要节税的企业赶快抓紧办理。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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