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A企业为建安企业,同时兼营服务业(营业税范畴)。本月在外地从事工程作业,收入50万左右,在外地代开具发票并完税,同时在机构注册地发生服务收入18000元,如何进行纳税申报?是否有免税?如无免税怎么就18000元进行申报?
回复:这种情况属于兼营行为,应当分开合算。
1.在外地从事工程作业,收入50万元,是要缴...
问:A企业为建安企业,同时兼营服务业(营业税范畴)。本月在外地从事工程作业,收入50万左右,在外地代开具发票并完税,同时在机构注册地发生服务收入18000元,如何进行纳税申报?是否有免税?如无免税怎么就18000元进行申报?
回复:这种情况属于兼营行为,应当分开合算。
1.在外地从事工程作业,收入50万元,是要缴纳营业税。已在外地缴税,回注册地只需要零申报。
2.在机构注册地发生服务收入18000元,(1)如果是增值税收入18000<20000,可以免征增值税。
如何申报详见: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dc?id=1484
(2)如果是营业税收入,本月已代开建安发票50万合计开票总额为518000超过2万,不属于免征范围,所以这18000应如实申报。申报时,会弹出提示减免税额的窗口,点击取消即可。
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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