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的苗木和草,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的苗木和草,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可以作...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的苗木和草,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的苗木和草,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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