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企业换发三证合一证件之后超过30天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会有处罚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因此,企业变更成三证合一后超...
问:企业换发三证合一证件之后超过30天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会有处罚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因此,企业变更成三证合一后超过30天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不会处罚。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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