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外国政府和驻华机构在华采购优惠 自2001年8月1日起,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同时允许销售免税货物的单位,将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项目优惠政策及管理 #外国 #政府 #国际 #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