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应收应付账款超过多长时间,必须进行处理呢?
答:1、多久必须确认应收应付,没有具体时间规定;
2、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应收账款是否收的回来,应付账款是否付的出去;
3、应收账款若无法收回,可以确认为坏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
问:应收应付账款超过多长时间,必须进行处理呢?
答:1、多久必须确认应收应付,没有具体时间规定;
2、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应收账款是否收的回来,应付账款是否付的出去;
3、应收账款若无法收回,可以确认为坏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应付账款若无法支付,企业所得税调增这部分收入。
政策链接:
资产损失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885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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