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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您介绍新成立的外贸企业首次出口退税的操作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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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外贸企业,在出口业务完成后,取得出口业务报关单与进项发票并收汇后,拟进行首次出口退税申报。本文以福建省企业为例,介绍首次出口退税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进项发票退税勾选
出口退税申报审核时,一类、二类企业比对的是认证信息,一般情况下,退税勾选后1-2周就可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而三类、四类企业申报时需要稽核相符信息,一般需要2-3个月时间。尚未申报过出口退税的新办外贸企业,企业分类一般为三类,发票信息比对时间较长。因此,企业在取得进项发票时即可勾选发票,若无发票信息,后期退税申报时会存在疑点,出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数据录入与申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税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并申报。
三、实地核查
主管退税机关收到出口退税数据后,会联系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根据税总发(2014)155号文第六十四条规定,核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是否与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内容相符。
2、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是否拥有与企业申报退(免)税额相匹配的经营能力。
3、对企业申请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重点核查其是否具有生产能力或自主研发、设计能力(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等)。
4、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相应企业类型进行财务核算。
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
6、法定代表人是否知道本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核查本项内容时,可由法定代表人现场书面声明:“本人确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7、采集《出口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在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录入审核系统。
根据核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可提前准备好相关的退税材料,下户核查时提供给税务核查人员,(核查人员一般为2人,根据税总发(2014)155号文,第六十五条规定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首次出口提供材料如下:
1、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出口系统打印
2、出口信息采集表
3、法人申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海关代码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8、报关单、提单、购销合同、进项增值税发票联、进出仓单、最后的提单、货运单、港杂费等单据(注:货物从公司到码头所发生的所有单据都要提供)。
四、税务局审批通过,即可收到退税款
收到退税款时间,每个税务局时间不一致,以企业所属税务局的审批放款时间为准。


提示:各地区出口退税的大致流程相似,但具体细节可能略有不同,首次申报的企业可提前联系主管退税机关,加入所属地区的出口退税微信群、QQ群,及时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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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在电子口岸进行代理报关委托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以上就是关于"外贸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如何操作"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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