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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纳税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在办理契税缴纳时,原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注销,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此种情况税务机关是否受理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5年9月25日起,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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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在办理契税缴纳时,原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注销,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此种情况税务机关是否受理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5年9月25日起,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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