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电信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部分,是否都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

注册享利

问:电信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部分,是否都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公告施行时间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施行时间。

编辑:陈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限额"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