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公司主要经营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 。请问开票内容是制作费,或是设计费等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回复:不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
问:公司主要经营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 。请问开票内容是制作费,或是设计费等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回复:不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政策链接:
缴纳义务人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935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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