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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房产税是怎么计算的以及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一、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 1、从价(或从值)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算,税率为1.2%;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30%)×1.2%。(注福建省扣除比例为25%) 2、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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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产税是怎么计算的以及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一、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

1、从价(或从值)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算,税率为1.2%;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30%)×1.2%。(注福建省扣除比例为25%)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房产税计税依据,详见: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dc?id=302

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房产税的申报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期限确定为按月或按季缴纳的,申报期限为月(或季)后的次月1-15日;

2、纳税期限确定为按半年缴纳的,上半年的申报期限为4月1-15日,下半年的申报期限为10月1-15日;

3、纳税期限确定为按年缴纳的,申报期限为每年4月1-15日。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及申报期限"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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