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A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税务登记时并申请了票种核定。随后接到税务局管理员通知要求其再次登陆电子税务局做增值税电子专票网格化处理,那么何为增值税电子专票网格化?企业又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2020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12月21日起,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这一举措提高了纳税人便利性、节约资源成本。”因此在2020年12月21日后新设立登记的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申请增值税电子专票的票种。
而增值税电子专票网格化就是为了落实增值税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以专业管理为网、地域管理为格、团队服务为点,方便纳税人对电子专票的了解和使用,推行税务网格化服务,实现了服务提效、管理提质的目标,增进税企良性互动。
本文以A公司为例,展示如何处理增值税电子专票网格化:
第一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登陆A公司电子税务纳税人端,在主页可以看到“我的提醒”,点击“我的提醒”进入其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在我的提醒界面,点击标题“首次选择使用电子专票-服务实施消息”跳出其内容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阅读“首次选择使用电子专票-服务实施消息”,在此页面可以看到税务局不仅推送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票相关的公告等文件,并为A公司安排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票了解和使用具体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A公司咨询。看完内容在“以上内容已知晓”前打钩后点击确认,确认推送消息完成后会跳出“好差评”意见对话框,按服务实际情况给予评价,如下图所示:
以上步骤操作完成即完成A公司增值税电子专票网格化处理。对于首次领用了增值税电子专票纳税人方便了对电子专票的了解和使用,还能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网格化服务。
重要提示: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签收有时间限制,如未及时办理信息签收,税务机关有可能会下户核实企业是否有实际办公地址。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吴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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