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2014年前购入的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的部分能否一次性扣除?
回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文,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
问:2014年前购入的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的部分能否一次性扣除?
回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文,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链接:
加速折旧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64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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