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扣款协议书》是用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商业银行之间签订扣缴税(费)的协议。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方式,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已有多处地税局上线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授权扣款协议书》的网上签约服务功能。接下来,由笔者根据实操案例分享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三方协议网上签约服务的具体流程:
1、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电子申报-税款缴纳”,在税款缴纳页面选择“签订三方协议-制作协议书”,进入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2、使用搜索功能查询出可签约的银行帐户信息,选择要签约的银行账户,点击“制作协议书”。
需注意的是,如果点击查询时未能显示银行帐号信息,则说明该银行帐户已有生效的协议书,可直接点击“打印已制作的协议书”,进入查看银行账户的签约情况。如果之前使用15位旧税号所签订的协议书尚未撤销的话,应先将旧协议撤销,才可重新制作协议书。如下图所示:
3、点击“制作协议书”后,系统提示是否进行签约操作,点击“是”,则系统生成三方协议书内容。请纳税人核对协议书上的纳税人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点击下方“打印”按钮,打印两份协议书。如下图所示:
4、纳税人将打印的协议书(一式两份)带到开户银行,与银行签订协议,银行将协议书信息录入系统。
5、纳税人重新登录地税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电子申报-税款缴纳”,在税款缴纳页面选择“签订三方协议-发送验证”,进入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6、查看协议书状态,如协议书尚未生效的,可在操作栏点击“发送验证”。
系统显示验证结果。通常情况下,验证成功后,则协议书状态为“已生效”,即签约事项圆满完成。如果纳税人还未到银行签约,则显示为验证失败(如下图所示)。
如协议书状态显示为“银行已发送验证”、“已生效” 的,不需再发送验证。
协议书状态为“已生效”的账户方可用于网上电子缴税。
7、已取得“一照一码”的纳税人,由于纳税人代码改变,三方协议书需要重新签订才能正常使用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
如纳税人尚未重新办理签约的,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时会收到相关提醒,提醒三方协议要重新签订(如下图所示)。纳税人务必引起重视,尽快办理重新签约,避免影响后续的税款缴纳。
8、撤销协议
如协议内容发生变化,例如银行帐号变更或纳税人代码变更等,可通过网站撤销协议。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发送验证或撤销协议”,进入操作页面,如下图所示:
(2)进入后页面会显示当前协议书状况,在操作栏如能看到“撤销”按钮,则表示该协议书是当前生效的协议,可进行撤销。在撤销前请务必留意核 对下纳税人代码和银行帐号等项目,例如纳税人代码是否是之前15位的旧代码等,避免错误操作,不小心把已经重新签约的协议书给作废掉了。
如下图,“协议纳税人代码”是旧的,该协议可撤销。点击“撤销”,再次核对内容并确认同意撤销后,该协议状态显示为“已撤销”。之后纳税人可通过“制作协议书”菜单项,重新签订协议。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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