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将自有房屋抵押贷款300万,年度贷款利息16.965万元,贷款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答:应根据贷款主体与用途判断,如贷款主体为公司,企业法人代表为公司贷款抵押房屋,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则贷款利息可税前扣除,企业应取得贷款合同及利息发票即可税前扣除。反之,如为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贷款产生利息,利息不可税前扣除,因为利息与经营无关,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股东未全部到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政策链接:
利息支出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855
编辑:陈 航 郑静媛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法人代表贷款利息可在公司税前扣除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