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我公司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本年仍需要实行核定征收方式,本年度如何缴纳所得税?
回复:《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规定: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
问:我公司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本年仍需要实行核定征收方式,本年度如何缴纳所得税?
回复:《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规定: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贵公司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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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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