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册享利

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汇总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就地预缴"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