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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物业管理单位为业主代收的水电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九款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物业管理单位所代收的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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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物业管理单位为业主代收的水电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九款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物业管理单位所代收的水电费不需缴纳营业税。

编辑:陈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管理单位为业主代收的水电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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